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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博物馆章程

   发布时间:2013-06-18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发挥高校的特色资源优势,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华中农业大学博物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博物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国际博物馆协会章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 名称、性质和宗旨

 

  1. 名称:华中农业大学博物馆。英文名称为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Museum。

     

    第二条  性质:华中农业大学博物馆是集生命科学、地球科学等自然类标本收藏保护、教学科研、科普教育、文化交流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博物馆。

    第三条  宗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充分挖掘、建设和利用自身自然历史标本资源,履行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综合实践现代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等职能。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上级部门指导意见和当前实际工作需要,华中农业大学博物馆设馆长办公室、制作保藏部、陈列部、宣传教育部、志愿者管理办公室5个常设机构。

    1.  馆长办公室

    负责全馆人事、外事、信息资讯等工作的管理协调;负责全馆政务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的收集建档和信息资讯;负责全馆各项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下达、督办协调、检查报结及全员考核;负责全馆重要会议的准备、记录和材料报结;负责全馆基建项目的管理和实施;负责全馆年度经费的预决算和专项经费申报;负责全馆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协调全馆各部门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职能效益的有效发挥。

    2. 制作保藏部

    负责博物馆藏品征集保管、学术研究、展示前期策划等工作的管理和协调;负责藏品的采集、征集、制作、鉴定、保藏和研究工作;负责藏品领域内学术研究、业务信息的整理和报结;负责藏品的整理、登录、建档及藏品电脑数据库的建设;负责藏品库房管理、藏品日常维护和科学保管;负责全馆固定资产管理和物品采购工作;负责全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负责全馆技防、消防、动力等设备系统的管理和安全运行;负责全馆用电、用水的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行;负责馆区的物业管理和协调;负责本部门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职能效益的有效发挥。

    3. 陈列部

      负责全馆陈列展览及相关工作的管理和协调;负责陈列展览的前期策划和内容设计;负责全馆常设陈列展览的形式设计、布展的日常管理;负责展厅对外开放的日常管理;负责全馆教科文活动相关工作的运行管理;负责临特展、巡回展的设计、布展及引进和管理;负责展厅展项展品的日常维护;协助藏品采集、征集、制作和技术维护;协助全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职能效益的有效发挥。

    4. 宣传教育部

    负责全馆教学科研及科普宣传教育等教科文相关工作的管理和协调;负责本校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科研协调工作;负责全馆网站、局域网建设和管理;负责全馆图书资料、刊物编辑的管理;负责全馆展板、挂图、画册、纪念品等宣传材料的内容形式设计及制作,协助教科文宣传活动及陈列展览设计、布展工作;负责全馆社会教育和教科文活动的前期策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全馆教科文资源共建共享、公共教科文活动的具体策划、组织和实施;负责本馆文化传播服务功能的延伸和拓展;负责本部门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职能效益的有效发挥。

    5. 志愿者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馆编外讲解员、志愿者队伍等的选拔、培训及日常管理;负责观众接待及秩序维护;负责讲解器材和有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负责展厅开放期间的安全和卫生;负责科普教育基地、博物馆之友等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协助展厅展项展品的日常维护,协助馆外教科文活动的策划和实施;负责本部门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职能效益的有效发挥。

    第五条  华中农业大学博物馆管理成员由馆长任命。

    第六条  华中农业大学博物馆的日常工作由馆长办公会议决定;重大事项需经馆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实行民主决策。

     

    第四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华中农业大学博物馆的业务范围

1.依托学科建设和资源优势,对藏品进行科学保藏和系统展示、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2.邀请或接待相关中外专家学者开展教科文交流活动;

3.为校内外相关专业机构、研究生及本科教育提供实践实训场所、藏品资源交流及标本制作保藏技术指导;

4.邀约及接受大中小学生、社会各界组织及团体来馆参观交流;

5.自主或与其它单位合作开展主题鲜明、内容形式丰富多样的教科文公益活动。

 

第五章 藏品管理

 

第八条  华中农业大学博物馆藏品征集应紧密结合本馆的性质和特点,围绕教学科研和陈列展览等业务工作而展开。征集形式包括自主采集制作、协商转让、接受捐赠、有偿调拨、商业购买以及其他合法途径。

  1. 藏品管理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和目录,由专人登记、管理。对珍稀物种及具有重要科研价值和教科文意义的标本和其他易损易坏的藏品设立专柜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和单独建档。藏品管理人员离任前,必须办理藏品移交手续。

    第十条  藏品提用和藏品资料的提供严格按照制度,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藏品安全。

    第十一条  博物馆应维护和壮大藏品体系。只有当藏品多于或重复无需用于研究,破损严重或恶化程度超出博物馆保护能力范围,获得方式不正当或非法,以及赝品的情况下,才可考虑依法注销藏品。

    第十二条  注销藏品必须经专家论证,经集体决议,方可执行。对已注销的藏品,可依法捐赠、移交、出售、返还或销毁。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  华中农业大学博物馆所有藏品为华中农业大学固定资产。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系,规范管理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使用和处理。

    第十五条  华中农业大学博物馆日常业务经费由华中农业大学拨付。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所有经费必须依照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博物馆发展。

     

    第七章 藏品陈列展览

     

    第十七条  华中农业大学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的原则

  2. 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公众的自然科学文化素养和生态文明意识。

  3. 与自然历史博物馆的性质相适应,突出自然科学的特色,具备较高的学术和文化含量。

    (三) 合理运用现代技术、材料、工艺和表现手法,达到形式和内容的和谐统一。

    (四) 利用现代化的电子声像显示技术展示、倡导自然生态文明。

    (五)为公众提供科学准确、简洁明了的文字说明和讲解服务。

     

    第十八条  华中农业大学博物馆对外开放的原则

    华中农业大学博物馆根据当前自身条件实行免费开放、预约参观制度。

     

    第八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十九条  本章程依照馆长办公会议的要求予以修改。

     

    第九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  华中农业大学校长为华中农业大学博物馆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华中农业大学博物馆。

     

     

     

     

     

     华中农业大学博物馆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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