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本馆概况 > 馆务公开

藏品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09-15

藏品部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各项文物保管制度,做好本馆馆藏文物的科学管理工作。
二、对文物藏品的鉴定、登帐、编目、入藏、注录建档和管理要账物详实、信息准确、原始影像文字等资料完整,负责文物及资料的收集、征集、保管、保养及出入库工作。
三、负责文物库房和文物的防火、防盗、防菌、防腐、防潮、防虫、防尘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馆藏文物的安全。
四、负责馆藏可移动文物的修复工作。
五、负责全馆碑碣拓片等文物资料管理工作;负责馆藏图书资料的购置、分类编目、入库上架工作。负责有关对外学术交流和参观接待,负责对外文物资料查阅和配合拍照等工作。
六、协助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首页
本馆概况
新闻快讯
服务指南